惊魂瞬间:致命的电梯之旅
2 月 18 日晚 8 点半,昆明广场中央 B 区的夜色被人们的欢声笑语所点缀,59 岁的韦某正陪伴着年幼的儿子在楼下嬉戏玩耍。突然,孩子一时兴起,想要跳绳,韦某便毫不犹豫地独自上楼去取跳绳,这一去,却再也没能回来。
韦某像往常一样,走进了 4 栋更里侧的货梯。他按下了下行的按钮,电梯门缓缓关闭,载着他踏上了这趟夺命之旅。起初,一切看似正常,韦某或许还在心里想着等下和孩子一起跳绳的欢乐场景。然而,谁也没有料到,一场噩梦正在悄然降临。
电梯刚启动不久,突然发出一阵异常的声响,紧接着,便如失控的过山车一般,猛然从 17 楼急速坠落至负二楼。仅仅 3 秒钟,这短暂却又无比漫长的 3 秒,让韦某的世界瞬间天翻地覆。轿厢内的物品被强大的冲击力甩得四处翻飞,韦某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身体就随着电梯的剧烈晃动而重重地撞击在轿厢壁上。
还没等韦某从这突如其来的坠落中缓过神来,电梯又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驱使,短暂停顿后,竟反向疯狂冲顶,向着 33 楼极速攀升。在 33 楼撞击的瞬间,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监控画面都因这股冲击力而剧烈闪烁。巨大的撞击声如爆炸一般,响彻整个单元楼,周围的居民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所震惊,许多人还以为是发生了车祸或是爆炸事件。
当电梯更终停在 33 楼时,韦某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头部遭受了重创,鲜血不断涌出。他的生命,在这短短几分钟内,戛然而止。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也在这一刻被彻底撕裂,亲人们的生活永远改变了。
事故调查:重重迷雾待解开
悲剧发生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优先时间介入调查,并紧急调取了涉事电梯的维保记录,试图从这些记录中寻找事故发生的蛛丝马迹。与此同时,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也联合成立了专案组,对这起事故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小区物业云南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央 B 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小区的电梯每个月都会进行不定时的维护保养,相关的日常记录也都一应俱全。他们坚称,电梯在今年 2 月份刚刚进行过维保,各项指标在当时都显示正常。事发后,他们优先时间要求维保公司对小区内的所有电梯进行了全面的检修检测,确保其他电梯不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让居民们放心,物业还特意张贴了提示,告知大家 4 栋 3 号电梯因配件损坏需要维修,预计 7 天左右恢复运行 。
然而,当记者扫描 4 栋 2 号电梯内放置的 “云南省市场监管电梯社会共治平台” 二维码时,却发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信息。上面显示,电梯于 2014 年 1 月 11 日投用,电梯维保单位为昆明申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更近一次检验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5 日,而更近一次维保时间却显示 “暂无”。这与物业所说的 2 月刚维保过的说法产生了明显的矛盾,也让人们对电梯的维保情况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涉事的维保公司昆明申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在面对调查时,虽然声称已经对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了全面检测,并且结果显示均运作正常,但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涉事电梯更近一次维保的具体日期时,该公司人士却含糊其辞,始终未给予明确回应。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无疑让整个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也让业主们对维保公司的信任大打折扣。
背后隐情:电梯安全之殇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这起电梯冲顶事故背后隐藏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据了解,涉事电梯早在 2014 年 1 月 11 日就已投入使用,至今已超过 10 年。在电梯行业中,10 年的使用时间已不算短,电梯的许多关键部件,如钢丝绳、制动系统、控制系统等,都可能因长期的磨损、老化而出现性能下降的情况,从而增加安全隐患 。
而维保记录的混乱与矛盾,更是让人对电梯的安全状况深感担忧。物业坚称 2 月刚进行过维保,可扫描二维码显示更近一次维保时间 “暂无”,维保公司也无法明确回应更近一次维保的具体日期。这种模糊不清的维保情况,无疑让人怀疑电梯的日常维护是否真的做到了位,是否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情况。
事实上,这并非云南首次发生如此严重的电梯事故。2023 年 10 月 18 日 11 时 50 分许,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佛城商都一期就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较大电梯坠落事故。当时,一部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坠落,造成了 4 人死亡、16 人受伤的惨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784.259 万元。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由于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实质性维保、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检验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等多方面原因共同导致的 。
在弥勒市的这起事故中,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管理体系存在严重漏洞,质量管理缺失,对维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也不到位。维保人员在进行年度维保工作时,竟然弄虚作假,根本没有到现场开展实际工作,这使得对重反绳轮轴承疲劳磨损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在后续的半月、季度、半年以及年度维保过程中,维保人员同样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对限速器进行润滑、清洁,导致限速器明显锈蚀,布满大量灰尘,同时也未发现限速器下行棘爪拉簧变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触发装置未安装等一系列严重的事故隐患,更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这些案例都深刻地揭示了电梯行业内存在的诸多乱象。部分维保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更大化,在维保工作上敷衍了事,只是简单地进行表面检查,甚至伪造维保记录,使得电梯的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和消除。而一些使用单位,也未能充分履行其安全主体责任,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也不到位,无法对维保过程和结果进行有效的监督确认,从而放任了这些违规行为的发生 。
此外,电梯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走过场的情况,未能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电梯开展全面、细致的定期检验,导致一些事故隐患被忽视,检验报告结论失实,无法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责任剖析:谁该为生命负责
在这场悲剧中,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谁该为韦某的生命负责?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多方的法律责任 。
首先,维保单位无疑是重点关注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保单位负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重要义务。如果维保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维保,导致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引发事故,那么维保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钳失效、缓冲器隐患等问题,就属于维保不到位。若经调查确实存在维保违规行为,依据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将面临吊销相关人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涉及刑事责任 。
物业作为小区电梯的管理方,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物业有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的职责,需要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反馈电梯存在的问题等。若物业在电梯管理中存在疏忽,如未对维保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未及时发现维保记录异常等问题,也需要对事故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
而电梯制造单位,如果经调查发现电梯冲顶事故是由于电梯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制造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的,那么电梯制造单位也难辞其咎,需要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同时可能还会面临行政处罚等 。
此外,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家属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这起事件中,韦某的家属正处于巨大的悲痛之中,他们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面对未来生活的种种困难,依法追究责任方的赔偿责任,是他们应有的权利,也是对逝者的一种告慰 。
警钟长鸣:守护 “上下” 安全
昆明这起电梯冲顶事故,就像一记沉重的警钟,在我们耳边久久回荡,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电梯安全绝不是小事,它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我们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首先,要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流程,明确维保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确保维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实质性维保,加强对维保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行为 。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的频次和深度,严厉查处违规维保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维保单位要依法吊销其资质,绝不姑息迁就 。
其次,要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电梯日常运行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电梯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电梯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
此外,还应加强对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社区宣传、学校教育、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普及电梯安全知识,让大家了解电梯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故障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只有让每一位居民都树立起强烈的安全意识,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 。
电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让每一部电梯都安全运行,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安心地享受 “上下” 的便利 。